发布时间:2021-10-19作者: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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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科直接申报办理中区直职工医保、南宁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药品资格。门诊特殊慢性病有29种,区、市医保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 按申请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提供申报材料,包括疾病证明书、 近两年病史资料(含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既往手术记录、 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各病种所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带*号为主附资料,其余为辅助资料)和诊断标准如下:
—、冠心病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检查报告;
*2.心电图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临床表现为发作性胸痛或有既往病史;
心电图检查阳性;
运动负荷试验,符合阳性诊断标准;
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阳性或冠脉CTA阳性;
24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查阳性。
二、高血压病(非高危组/高危组)
(一)高血压病(非高危组)
检查结果报告:非同日三次诊室血压记录。
诊断标准:
(1)在未使用降压药物情况下,非同日3次诊室血压值高 于正常,即诊室收缩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 90mmHg;
(2 )无相应器官损害表现,未达高血压病(高危组)标准。
(二)高血压病(高危组)
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 (1)心脏彩超检查报告;
* (2)肾功能(SCr、BUN)检查报告;
(3)眼底检查报告;
(4 )头颅CT或头颅MRI检查报告;
(5 )胸部X线检查;
(6)心电图检查报告。
诊断标准:
收缩压140mmHg及以上,舒张压90mmHg及以上,有多 次门诊记录;
血压达到诊断标准,并至少有以下一种靶器官损害表 现:①X线、心电图或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肥大;②眼底检查 示视网膜动脉普遍或局限性变窄;③生化检查见蛋白尿或血清肌 酎轻度增高。④重要脏器心、脑、肾功能估计,如冠心病、糖尿 病、脑卒中、肾功能不全等
三、糖尿病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两次静脉血糖检查报告:空腹或随机血糖或糖耐量后2 小时血糖;
*2.糖化血红蛋白。
(二)诊断标准:
1.有多尿、多饮、多食、消瘦症状;
2.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 0mmol/L(140mg/dl)和/或随机或糖 耐量后2小时血糖值大于等于11. Immol/L (200mg/dl);
3.糖化血红蛋白异常;
4.排除应激性高血糖症。
四、甲亢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甲状腺功能(血FT3、FT4、TT3、TT4、TSH)检查报告;
*2.甲状腺B超。
(二)诊断标准:
高代谢症候群:兴奋、急躁、多汗、多吃、消瘦、心悸, 心率加快,心音有力,大便次数多等;
血清甲状腺激素升高(TT4、TT3、FT3、FT4等)、甲状 腺摄131碘率升高。
五、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乙肝两对半或丙肝抗体检查报告;
*2.肝炎病毒检查报告(HBV-DNA、HCV-RNA );
*3.肝功能检测报告;
4.肝脏B超、CT、MRI等影像学报告;
5.肝组织病理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9年版)》 根据慢性HBV感染者的血清学、病毒学、生物化学、影像学、病 理学和其他辅助检查结果,在临床上可分为以下几种诊断:
(1)慢性HBV携带状态又称HBeAg阳性慢性HBV感染。本 期患者处于免疫耐受期,患者年龄较轻,HBV DNA定量水平(通 常〉2 x 107IU/ml)较高,血清 HBsAg(通常〉lx 104IU/ml)较高、 HBeAg阳性,但血清ALT和AST持续正常(1年内连续随访3次, 每次至少间隔3个月),肝脏组织病理学检查无明显炎症坏死 或纤维化。在未行组织病理学检查的情况下,应结合年龄、病毒 水平、HBsAg水平、肝纤维化无创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综合判定。
(2) HBeAg阳性CHB本期患者处于免疫清除期,其血清 HBsAg 阳性、HBeAg 阳性,HBVDNA 定量水平(通常 >2 x 104IU/ml) 较高,ALT持续或反复异常或肝组织学检查有明显炎症坏死和 (或)纤维化(>G2/S2)。
(3)非活动性HBsAg携带状态又称HBeAg阴性慢性HBV感 染。本期患者处于免疫控制期,表现为血清HBsAg阳性、HBeAg 阴性、抗 - HBe 阳性,HBVDNA < 2 x 103IU/ml, HBsAg < 1 x 103IU/ml, ALT和AST持续正常(1年内连续随访3次以上,每 次至少间隔3个月),影像学检查无肝硬化征象,肝组织检查显 示组织活动指数(histologicalactivityindex, HAD 评分 < 4 或 根据其他半定量计分系统判定病变轻微。
(4) HBeAg阴性CHB此期为再活动期,其血清HBsAg阳性、 HBeAg持续阴性,多同时伴有抗-HBe阳性,HBVDNA定量水平通 常>2xlO3IU/ml, ALT持续或反复异常,或肝组织学有明显炎 症坏死和(或)纤维化(>G2/S2)。
(5)隐匿性 HBV 感染(occul thepat it isBvirus infect ion, OBI)表现为血清HBsAg阴性,但血清和(或)肝组织中HBVDNA 阳性。在0BI患者中,80%可有血清抗-HBs、抗-HBe和(或)抗 -HBe阳性,称为血清阳性0BI;但有1%~20%的0BI患者所有 血清学指标均为阴性,故称为血清阴性0BL其发生机制尚未完 全阐明,一种可能是显性(急性或慢性)HBV感染后HBsAg消 失,通常其血清或肝组织HBVDNA水平很低,无明显肝组织损伤; 另一种是HBV S区基因变异,导致HBsAg不能被现有商品化试 剂盒检测到,其血清HBVDNA水平通常较高,可能伴有明显肝 脏组织病理学改变。此类患者可通过输血或器官移植将HBV传 播给受者,其自身在免疫抑制状态下可发生HBV再激活。
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胸部X线或CT等影像学检查报告;
*2.肺功能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临床特征:(1)症状:在原有咳嗽、咳痰等症状基础上 出现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咳嗽、咳痰时间>3个月,并能除外 其他心肺疾病;
胸部X线与CT:慢支可见肺纹理增多;如果病变以肺气肿 为主,可见肺透光度增加,肺纹理稀少,肋间隙增宽,横膈地平, 有时可见肺大疱;
肺功能检查异常。
七、银屑病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符合以下之一者
皮肤组织病理检查报告;
皮肤共聚焦激光扫描显微镜检查;
皮肤镜。
(二)诊断标准:
(1)好发部位:头皮、患肢伸侧、膝部对称发生;(2) 皮疹特点:银白色鳞屑,薄膜现象及点状出血;(3)特殊的病 理改变,病程慢性,多为夏轻冬重,反复发作而易诊断;
组织病理:主要为显著角化不全,在角质层内或其下方, 可见有Munro脓肿。棘细胞层增厚,表皮突向下延展,深入真皮。 真皮乳头顶呈杵状,向表皮内上伸,接近角质层。真皮乳头层内 血管肿胀,内皮增生,血管周围有少数淋巴细胞为主的细胞浸润。
八、严重精神障碍
参照中国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标准(CCMD-3)
(一)精神分裂症
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抑郁自评量表;
*(2)焦虑自评量表;
*(3)症状自评量表SCL90;
*(4)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或埃森克人格测定等心理测验结果;
(5)躁狂量表;
(6)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脑电图、头颅CT等辅助检查报告。
2.症状标准:
(1)临床表现:出现下列2项行为,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 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的症状:
①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
②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 思维内容贫乏;
③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④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⑤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 想;
⑥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
⑦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⑧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⑨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2)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 法进行有效交谈的,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 单纯型病程2年以上。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 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 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 为分裂症。〔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 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 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偏执桂精神障碍
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抑郁自评量表;
*(2)焦虑自评量表;
*(3)躁狂量表;
*(4)症状自评量表SCL90;
*(5)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或埃克森人格测定等心理测验 结果;
(6)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脑电图、头颅CT等辅助 检查报告。
2.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较固定,并 有一定的现实性,不经了解,难辨真伪。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 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
(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障碍。
(3)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3个 月。
(4)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 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
(三)分裂情感性障碍
1.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抑郁自评量表
*(2)焦虑自评量表
*(3)躁狂量表
*(4)症状自评量表SCL90
*(5)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或埃克森人格测定等心理测验 结果
(6)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脑电图、头颅CT等辅助 检查报告。
2.诊断标准:分裂情感性障碍指一组分裂症状和情感症状同 时存在又同样突出,常有反复发作的精神病。分裂症状为妄想、 幻觉,及思维障碍等阳性精神病性症状,情感性症状为躁狂发作 或抑郁发作症状。
(1)症状标准。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或 抑郁发作的症状标准。
(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知力不全或缺乏。
(3)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的分裂症状与情感症状在整 个病程中同时存在至少2周以上,并且出现与消失的时间较接近。
(4)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 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
(四)双相情感障碍
1.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抑郁自评量表;
*(2)焦虑自评量表;
*(3)躁狂量表;
*(4)症状自评量表SCL90;
*(5)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或埃克森人格测定等心理测验 结果;
(6)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脑电图、头颅CT等辅助 检查报告。
2.诊断标准:双相情感障碍是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或抑 郁标准,以前有相反的临床相或混合性发作,如在躁狂发作后又 有抑郁发作或混合性发作。
(五)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1.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脑电图;
*(2)头颅 CT 或 MRI;
*(3 )抑郁自评量表;
*(4)焦虑自评量表;
*(5)躁狂量表;
*(6)症状自评量表SCL90等心理测验结果;
(7)脑脊液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辅助检 查报告。
2.诊断标准: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指一组反复发作的脑异常放 电导致的精神障碍。由于累及的部位和病理生理改变不同,导致 的精神症状各异。可分为发作性的持续性精神障碍两类。前者为 一定时间内的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障碍,心境恶劣,精神 运动性发作,可短暂精神分裂症样发作,发作具有突然性、短暂 性,及反复发作的特点;后者为分裂症样障碍、人格改变,可智 能损害等。
(1)症状标准。
①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②有原发性癫痫的证据;
③精神障碍的发生及其病程与癫痫相关。
(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
(3)病程标准。分发作性和持续性两类病程。前者有突然 性、短暂性,及反复发作的特点;后者(如分裂症样障碍、人格 改变,或智能损害等)为迁延必病程。
(4)排除标准。
①排除感染或中毒所致精神障碍,需注意它们可产生继发性 癫痫;
②排除癒症、睡行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
(六)精神发育迟滞
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韦氏智力量表;
*(2 )社会功能缺陷筛查量表;
*(3)日常生活能力量表等心理测验结果;
*(4)头颅CT或MRI、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脑电 图等辅助检查报告。
2.诊断标准:精神发育迟滞指一组精神发育不全或受阻的综 合征,特征为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起病于发育成熟以前(18 岁以前)。本症可单独出现,也可同时伴有其他精神障碍或躯体 疾病。其智力水平(按标化的智力测评方法得出)低于正常。智 商在70-86为边缘智力。精神发育迟滞如能查明病因,则应与原 发疾病的诊断并列。
(七)抑郁发作
1.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抑郁自评量表;
*(2)焦虑自评量表;
*(3)躁狂量表;
*(4)症状自评量表SCL90;
*(5)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或埃克森人格测定等心理测验 结果;
(6)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脑电图等辅助检查报告。
2.诊断标准: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 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 妄想等精神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1)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
①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②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③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④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⑤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⑥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
⑦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⑧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⑨性欲减退。
(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 果。
(3)病程标准。
①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 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 至少2周。
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 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
(八)阿尔茨海默病
1.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头颅 CT 或 MRI;
*(2 )社会功能缺陷筛查量表;
*(3)简易智力状态检查量表;
*(4)日常生活能力量表;
*(5)症状自评量表SCL90,抑郁自评量表、焦虑自评量表;
(6)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脑电图、脑脊液检查等 辅助检查报告。
2.诊断标准:
(1 )症状标准。
①符合器质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
②全面性智能性损害;
③无突然的卒中样发作,疾病早期无局灶性神经系统损害的 体征;
④无临床或特殊检查提示智能损害是由其他躯体或脑的疾 病所致;
⑤下列特征可支持诊断但不是必备条件:1)高级皮层功能 受损,可有失语、失认可失用;2)淡漠、缺乏主动性活动,或 易激惹和社交行为失控;3)晩期重症病例可能出现巴金森症状 和癫痫发作;4)躯体、神经系统,可实验室检查证明有脑萎缩;
(1)严重标准 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
(2)病程标准 起病缓慢,病情发展虽可暂停,但难以逆转
(2)排除标准 排队脑血管病等其他脑器质性病变所导致智能损害、抑郁症等精神障碍所致的假性痴呆、精神发育迟滞,或 老年人良性健忘症。⑥神经病理学检查有助于确诊。
九、类风湿性关节炎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类风湿因子或抗环瓜氨酸肽抗体、C反应蛋白检查报告;
*2.关节正位片或MRI等影像学检查报告;
*3.血沉检查报告;
*4.免疫检查报告:补体C3、C4;免疫球蛋白检测(IgA、IgG、
IgM);
5.胸片或胸部CT、心电图报告。
(二)诊断标准:以下7条中满足4条或4条以上可诊断, 其中第1-4条至少持续6周。
晨僵至少1小时;
3组或3组以上关节肿;
对称性关节肿;
手关节炎:腕、掌指、近端指尖关节中至少有一个区域肿 胀;
类风湿皮下结节;
X线片改变;
类风湿因子阳性。
十、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病程需达半年以上。
1.头颅CT或头颅MRI检查报告,发病时和(或)治疗后复 查各一份;
2.神经系统阳性症状和(或)体征。
(二)诊断标准:
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出血、蛛 网膜下腔出血;
经CT、MRI等辅助检查证实;
具备其中之一或多项者:①三偏征:对侧偏瘫、偏身感觉 障碍和同向性偏盲、或单瘫,或交叉性感觉运动障碍或四肢瘫, 或共济失调、行走不稳;②失语;③球麻痹(吞咽困难,构音障 碍);④智能或精神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免疫学检查结果报告:抗ds-DNA抗体、抗Sm抗体、抗 核抗体、补体C3、C4;免疫球蛋白监测等;
*2.血常规检查报告;
*3.尿常规检查报告;
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
5.心电图或心脏彩超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997年美国风湿病协会修订的SLE分 类标准)以下11项中,符合4项或4项以上者:1.颊部红斑;2. 盘状红斑;3.光过敏;4.口腔溃疡;5.关节炎;6.浆膜炎;7. 肾脏病变;8.神经病变;9.血液学疾病;10.免疫学异常;11. 抗核抗体
十二、帕金森氏综合征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头颅CT或头颅MRI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症状的
1.震颤:典型震颤为静止性震颤;
2.强直:多自一侧上肢近端开始,以后扩展至全身;
3.运动障碍:写字过小症、慌张步态、面具脸、说话不清、 吞咽困难;
4.其它:自主神经紊乱、眼部体征、精神及智能障碍;
5.颅脑CT:可正常或有不同程度的脑萎缩改变,表现为蛛网 膜下腔及脑沟增宽、脑室扩大。
十三、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心脏彩超检查报告;
2.心电图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左心衰竭:
(1)肺循环淤血为主的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咳痰和咯 血;
(2)心排血量降低为主的症状:疲乏无力、苍白、紫紺、 心动过速、血压降低等;
(3)体征:心脏增大,并有原来心脏病的体征。
2.右心衰竭:
(1)症状:各脏器慢性持续性淤血、水肿引起的表现,如 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少尿、夜尿等;
(2)体征:颈静脉充盈或怒张、肝颈静脉返流征阳性、肝 肿大和压痛、水肿、胸水和腹水等;
(3)X线检查:心胸比例、肺淤血的程度;
(4)超声心动图:心脏扩张以及收缩和舒张功能改变。
十四、肝硬化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肝脏影像学检查报告或肝组织病理检查报告;
*2.肝功能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肝硬化分为代偿期、失代偿期及再代偿期和(或)肝硬化逆转(B1)代偿期肝硬化的诊断:
(1)肝组织学符合肝硬化的标准 (A1);
(2)内镜提示食管胃或消化道异位静脉曲张,除外非肝硬 化性门脉高压(B1);
(3)B超、LSM或CT等影像学检查者提示肝硬化或门静脉 高压(B1);
(4)无组织学、内镜或影像学检查者需符合以下4条中的 2条:1) PLT<100xl09/L,无其他原因可解释;2)白蛋白< 35g/L,排除营养不良或肾脏疾病等;3)INR>1. 3或PT延长(停 用溶栓或抗凝药7d以上);4) APRI >2 (B1)。
失代偿期肝硬化的诊断:(1)具备肝硬化的诊断依据; (2)出现门静脉高压相关并发症:如腹水、食管胃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脓毒症、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B1)十五、结核病活动期。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痰或肺泡灌洗液、胸水等标本抗酸杆菌涂片或培养检查 报告或分子生物学报告,或病理标本检查报告;
*2.胸片X线或胸部CT检查报告;
*3.免疫学检查结果(PPD或T-SPOT或Y -干扰素释放试验)。
(二)诊断标准:
1.结核病的临床症状;
2.影像学检查提示结核病改变;或病理诊断结核病;
3.纤维支气管镜检查证实或标本抗酸杆菌涂片或结核菌培 养阳性。
十六、再生障碍性贫血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血常规检查报告(包括网组织红细胞检查);
*2.骨髓细胞学检查及骨髓活检报告。
(二)诊断标准:
1.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数<0. 01,淋巴细胞比例 增高;
2.一般无肝、脾大;
3.骨髓多部位增生减低(〈正常50%)或重度减低(〈正常 25%),造血细胞减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虚(有 条件者做骨髓活检可见造血组织均匀减少);
除外其它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如阵发性睡眠性红血 蛋白尿PNH、Fanconi贫血、Evans综合征、免疫相关性全血细 胞减少等。
十七、肾病综合征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尿常规检查报告;
*2.血浆蛋白(白蛋白、球蛋白)检查报告;
*3.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
*4.血脂检查报告;
*5.肾功能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大量蛋白尿(大于3. 5g/d );
2.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 30g/L );
3.水肿;
4.高脂血症。
十八、癫痫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脑电图检查报告;
*2.头颅MRI或CT检查报告;
*3.血常规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通过病史了解:(1)发作是否具有癫痫发作的共性;(2) 发作表现是否具有不同发作类型的特征:如全身强直-阵挛性发 作的特征是意识丧失、全身抽搐,如仅有全身抽搐而无意识丧失 则需考虑假性发作或低钙性抽搐,不支持癫痫的诊断;失神发作 的特征是突然发生、突然终止的意识丧失,一般不出现跌倒,如 意识丧失时伴有跌倒,则晕厥的可能性比失神发作的可能性大; 自动症的特征是伴有意识障碍的,看似有目的,实际无目的的异 常行为,如发作后能复述发作的细节也不支持癫痫自动症的诊断;
2.脑电图可见异常;
3.除外其他非癫痫性发作的疾病。
十九、脑瘫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粗大运动功能评估(GMFM)报告;
*2.头颅CT或头颅MRI检查报告;
*3. Gesell (盖赛尔)发育量表。
(二)诊断标准:
1.在出生前至出生后1个月内有致脑损伤的高危因素存在;
2.在婴儿期出现脑损伤的早期症状;
3.有脑损伤的神经学异常,例如中枢性运动障碍及姿势和反射异常;
4.常伴有智力低下、言语障碍、惊厥、感知觉障碍及其他异常;进行性疾病所致的中枢性瘫痪及正常儿的一过性运动发育滞后需除外。
二十、重症肌无力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新斯的明试验报告;
*2.胸腺CT或MRI检查报告;
*3.重复神经电刺激检查报告;
*4.乙酰胆碱受体抗体滴度检查报告;
*5.单纤维肌电图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新斯的明试验结果为阳性;
2.疲劳测试结果为阳性;
3.胸腺CT或MRI,可发现胸腺增生或胸腺瘤;
4.重复神经电刺激提示波幅递减现象;
5.单纤维肌电图提示颤抖增宽和AchR抗体滴度增高
二十一、风湿性心脏病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心脏彩超检查报告;
2.胸部X线检查报告;
3.抗链0试验检查报告;
4.血沉、血清C反应蛋白检查报告;
5.血常规检查报告;
6.心电图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风湿性心脏病的典型表现为:心脏炎,多 发性游走性关节炎,皮肤环形红斑,皮下结节与舞蹈病等;辅助 检查有以下内容:
1.心脏超声:
(1)二尖瓣狭窄:心尖区隆隆样舒张期杂音并有左心房扩 大,超声心动图检查,二维超声心动图上二尖瓣前后叶反射增强、 变厚,活动幅度减小,舒张期前叶体部向前膨出呈气球状,瓣尖 处前后叶距离明显缩短,开口面积减小;
(2)二尖瓣关闭不全:心尖区经典的吹风样收缩期杂音并 有左心房和左心室扩大,二维超声心动图可见二尖瓣前后叶反射 增强,变厚,瓣口在收缩期关闭对合不佳;
(3)二尖瓣脱垂综合征:典型的心尖区收缩中、晚期喀喇 音和收缩晚期风吹样杂音,二维超声心动图胸骨旁长轴切面上可 见收缩期二尖瓣前后叶凸向左心房,并超过瓣环水平。二尖瓣呈 明显气球样改变,瓣叶变厚,冗长,瓣环扩大,左心房和左心室 扩大,腱索变细延长或断裂;
(4)主动脉瓣狭窄:发现心底部喷射样收缩期杂音,超声 心动图检查证实主动脉瓣狭窄,可明确诊断,M型超声波可见主 动脉瓣变厚,活动幅度减小,开放幅度小,瓣叶反射光点增强提 示瓣膜钙化。主动脉根部扩张,左心室后壁和室间隔对称性肥厚;
(5)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根据典型的舒张期杂音和左心室 扩大,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室及其流出道和升主动脉根部内径 扩大,心肌收缩功能代偿时,左心室后壁收缩期移动幅度增加, 室壁活动速率和幅度正常或增大;
(6)三尖瓣狭窄:二维超声心电图,舒张期瓣叶呈圆顶状, 增厚,瓣叶活动受限;
(7)三尖瓣关闭不全:超声心动图,可见右室、右房增大, 上下腔静脉增宽及搏动,连枷样三尖瓣;
(8)肺动脉瓣疾病:多普勒超声存在反流;
(9)联合瓣膜病:二尖瓣膜听诊区闻及舒张期隆隆样杂音 或收缩期吹风样杂音,主动脉瓣膜听诊闻及收缩期或舒张期杂音。
2.实验室及其他检查:X线示心影增大;ESR增快,CRP阳 性,白细胞增多;心电图:P-R间期延长,ST-T改变,Q-T延长 或心律失常;若同时有ASO及抗DNA酶升高,近期患过猩红热, 咽拭子培养发现A簇链球菌阳性。
二十二、肺心病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肺功能检查报告;
*2.胸部X线检查报告;
*3.心脏彩超检查报告;
*4.肺血管造影检查报告;
*5.心电图检查。
(二)诊断标准:
1.肺功能检查:肺动脉高压
2.X线检查:
(1)右肺下动脉横径
(2)肺动脉中度凸出或其高度>3mm;
(3)右心室增大。
3.超声心动图:常表现为右心房和右心室增大,左心室内径 正常或缩小,室间隔增厚
4.心电图检查:
(1)在 II、III、aVF、VI、V2 导联 P 波电压到 0. 25mV;
(2)I导联R波电压达到0. 2mV;
(3) A+R-PL=O. 7mVo
二十三、强直性脊柱炎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髄骼关节影像学检查报告;
2.受累关节影像学检查报告;
3.懺骼关节病理检查报告;
4.血沉、血清C反应蛋白、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检查 报告;
5.HLA-B27。
(二)诊断标准:( 2009年ASAS推荐的中轴型SpA分类标准)起病年龄<45岁和腰背痛》3个月的患者,加上符合下述中 1种标准:①影像学提示甑骼关节炎加上> 1个下述的SpA特征; ②HLA-B27阳性加上》2个下述的其他SpA特征。其中影像学提 示髄骼关节炎是指:①MRI提示祇骼关节活动性(急性)炎症, 高度提示与SpA相关的懺骼关节炎或②明确的甑骼关节炎影响 学改变(根据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SpA特征包括:①炎 性背痛;②关节炎;③起止点炎(跟腱);④眼葡萄膜炎;⑤指(趾)炎;⑥银屑病;⑦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⑧对非箇体 抗炎药(NSAIDs)反应良好;⑨SpA家族史;⑩HLA-B27阳性;(11) CRP升高。
二十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甲状腺功能(血FT3、FT4、TT3、TT4、TSH)检查报告;
2.甲状腺B超检查报告;
3.甲状腺摄131碘功能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血清TSH可正常、降低或升高;血清TT3、FT3、FT4或 TT4降低;
2.心电图,显示低电压,窦性心动过缓,T波低平或倒置, 偶有PR间期延长(AV阻滞)及QRS波时限增加。
二十五、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血常规检查报告;
*2.地贫基因检查报告;
*3.血红蛋白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经基因分析结果确诊;
*2.根据病史、体征、结合血常规、血红蛋白分析等检查结果 诊断为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的。
二十六、血友病
(—)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血常规检查报告;
*2.凝血功能四项、因子VIII促凝活性(FVIII:C)或因子
IX促凝活性(FIX:C)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有相关病史;
2.临床症状:有自发性或轻度外伤后出血不止及其它相应的 症状、体征;
3.实验室检查:凝血功能检查、凝血因子活性测定等检验结 果阳性。
二十七、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肾透析)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肾脏B超检查报告;
*2.肾功能(SCr、BUN)检查报告(随机检查2次以上);
*3.电解质(K、Na、CL、Ca、P)检查报告;
*4.血常规检查报告;
*5.PTH检查报告。
(二)诊断标准:
1.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
(1)慢性肾脏疾病病史:如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狼 疮性肾炎、糖尿病肾病、肾小动脉硬化(高血压肾病)等;
(2)B超检查示双肾慢性、弥漫性病变;
(3)生化:CCr (肌■清除率)<90ml/min,
SCr (肌酎)、BUN (尿素氮)高于正常值。
2.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
(1)生化:CCr (肌酎清除率)<15 ml/min; SCr (肌) >440umol/L; BUN (尿素氮)>28. 56 mmol/L;血钾大于 6. 5 mmol/L;
(2)具有尿毒症症状者。
二十八、各种恶性肿瘤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病理检查和/或细胞学检查报告, X线、B超、CT、MRI、PET/CT等检查报告或介入诊疗记录及肿 瘤标志物等相关的实验室检查结果。
(二)诊断标准(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经病理学确诊;
2.经细胞学检查确诊;
3.根据病史、体征,结合X线、B超、CT、MRI和PET/CT 等检查报告及肿瘤标志物等实验室检查结果诊断为恶性肿瘤。
二十九、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一)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1.移植术后患者移植物功能状况评价(移植物功能检查报 告);
*2.抗排斥药物浓度检测(近三个月);
*3.实体器官移植提供彩超等影像学报告(近期)。
(二)诊断标准:器官移植术后,需门诊长期进行抗排斥治疗者。
欢迎符合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条件的住院或门诊患者到医保科办理。
▲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怎么样参加医保和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一 、参保缴费
1. 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共济,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大家每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以前没用到医保,不代表以后都用不到,只要参加了医保,在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就可以获得医保的保障,用的就是这个基金池中大家一起出的钱。
2、 医保是面向我国所有公民,无论有没有工作,都能参加医保。目前我国基本医保有两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主要面向单位的职工,只要是有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依法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缴费责任,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如果不是单位职工, 参加医保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够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财政补助;第二个还是职工医保,不过是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医保,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选择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
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首先是缴费多少不同,职工医保每月缴费一次,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累计算下来,职工医保每年缴费会更多。其次,享受待遇不同。职工医保缴费多,享受的待遇也要比居民医保高一些,比如报销比例高一些,还有个人账户可以用来在门诊看病、药店买药。最后,职工医保在缴纳规定年限后能够享受退休免缴待遇。居民医保不存在免缴待遇,每年必须按时缴费才能够享受待遇。
4、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与个人缴费相比,在整个居民医保的筹资结构中,财政补贴占了大头。2018 年国家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 450 元,2019年国家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 490 元,2020 年国家对每位参保人补贴了 520 元。所以2020 年参加居民医保的时候,虽然个人缴费为 250 元,但最终的医保参保费用至少有770元(在某些地方,缴费和政府补贴的钱数会更高,770元只是最低线),2021 年参加居民医保的时候,虽然个人缴费为 280 元,但最终的医保参保费用至少有800元。可以说个人实际只缴纳了较小的比例,国家在帮助居民参保方面投入更大。
5、单位给职工缴纳医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都要负责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保有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的同时,个人也有缴费的义务。
二、医保报销待遇
1、参加医保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6 倍左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普遍开展了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居民医保还普遍开展了门诊费用统筹。
2、医保报销医疗费用要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连续缴费,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3、医保规定的“三个目录”是指 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由于医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因此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而制定。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目前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治疗用药都已纳入目录。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还分“甲类”和“乙类”,两个分类的药品在计算报销金额时,纳入报销范围的比例也不同
医保药品目录内的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要先按比例(各地不同)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4、“起付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自己要先承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根据地区、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等情况的不同,起付线标准也各不相同,从几百元到一千多元不等。
“封顶线”指的是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能从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封顶线以外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可以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办法解决。
5、医保报销金额的计算:参保人就医后,发生了药品、诊疗等费用,其中药品、诊疗又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那么报销的方法是:乙类和丙类扣除自付后的费用,加上甲类药全部费用,可用于累计参保人当年的起付线。对于超过起付线、未达封顶线的费用,依据患者本人参保类型、就医医院级别等按规定比例报销。
6、超出医保封顶线的费用的部分,可根据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情况,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主要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支付基础上再给予进一步支付。如果参保人是贫困人口或低保对象,还可以申请获得相应医疗救助。
三、医保不能报销的情况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比如因打架斗殴产生的医疗费用,就属于上述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情形,因此不能予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如果医院在治疗费用结算时使用了医保报销,则医院的行为是违法的。
2、车祸一般来说,医保不能报销。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交通事故等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承担医疗费用,医保不能予以报销。如果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下,参保人自行到医院就医,不对医生说明受伤的真实原因,而是让医生按照自己意外跌倒等原因来给自己治疗并利用医保报销,就涉及到了欺诈骗保,是违法行为。
3、如果第三方责任人肇事者逃逸无法找到,医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首先要按照事故的责任来确定医疗费用的支付主体。如果是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则由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如果肇事者逃逸,则要由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参保人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有权事后追偿。如果参保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承担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医疗费用应由医疗保险支付。
四、同样是医保参保人,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1、从效率上讲,有序就医是社会最优选择,国家鼓励患者小病在基层医院看,大病再去大医院看。医保部门为了对患者起到引导作用,在基层医院报销比例比在大医院高,有些地方基层医院的起付线也设置得比在大医院更低。因此同样类型的参保人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里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会不同。
2、 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等级相同的条件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不同。
由于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这两个险种在参保和筹资上有差别,职工医疗保险年均缴费要几千元,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缴费只有几百元,因此报销待遇不同。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等级相同的情况下,报销的比例费用也不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要稍微高一些,报销的钱也多一些。
3、在医疗机构和参保类型都相同的情况下,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是否在职也会对报销比例有影响。
4、医保政策规定,只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只与参保人的身份(职工、居民,在职、退休等)和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与医疗机构的公立、民营属性无关。因此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医院。
五、门诊特殊慢性病有29种。
1、经批准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含2个病种以上)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各病种实行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见下表),超过限额以上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支付。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的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2、南宁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览表
序号 | 病疾病名称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元/人·年) | |
1 | 冠心病 | 5500 | |
2 | 高血压病(高危组) | 5500 | |
3 | 糖尿病 | 5500 | |
4 | 甲亢 | 5500 | |
5 |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 5500 | |
6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5500 | |
7 | 银屑病 | 5500 | |
8 | 严重精神病障碍 | 6000 | |
9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6000 | |
10 |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 | 6000 | |
11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6000 | |
12 | 帕金森氏综合征 | 6000 | |
13 | 慢性充血性心衰 | 6000 | |
14 | 肝硬化 | 8500 | |
15 | 结核病活动期 | 8500 | |
16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25000 | |
17 | 肾病综合征 | 3500 | |
18 | 癫痫 | 3500 | |
19 | 脑瘫 | 4000 | |
20 | 重症肌无力 | 3500 | |
21 | 风湿性心脏病 | 2500 | |
22 | 肺心病 | 2500 | |
23 | 强直性脊柱炎 | 2000 | |
24 | 甲状腺机能减退症 | 2000 | |
25 |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 30000 | |
26 | 血友病 | 30000 | |
27
|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肾透析) | 10000 | |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 |
与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 ||
28 | 各种恶性肿瘤 | ||
29 | 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
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览表
序号 | 病疾病名称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元/人·年) | |
1 | 冠心病 | 2000 | |
2 | 高血压病(高危组) | 2000 | |
3 | 糖尿病 | 2000 | |
4 | 甲亢 | 2000 | |
5 |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 2000 | |
6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2000 | |
7 | 银屑病 | 2000 | |
8 | 严重精神病障碍 | 3500 | |
9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2500 | |
10 |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 | 2500 | |
11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2500 | |
12 | 帕金森氏综合征 | 2500 | |
13 | 慢性充血性心衰 | 2500 | |
14 | 肝硬化 | 2500 | |
15 | 结核病活动期 | 2500 | |
16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12500 | |
17 | 肾病综合征 | 3500 | |
18 | 癫痫 | 3500 | |
19 | 脑瘫 | 4000 | |
20 | 重症肌无力 | 3500 | |
21 | 风湿性心脏病 | 2500 | |
22 | 肺心病 | 2500 | |
23 | 强直性脊柱炎 | 2000 | |
24 | 甲状腺机能减退症 | 2000 | |
25 |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 60000 | |
26 | 血友病 | 60000 | |
27 |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 | 10000/60000 | |
28
| 各种恶性肿瘤 | 60000 | |
29 | 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 | 60000 | |
高血压病(非高危组) | 600 |
六、医保电子凭证
1、医保电子凭证是为医保相关的参保人、工作人员、医师、药师、护士、医院、药店、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医保电子凭证可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等生物特征等相关联,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目前,医保电子凭证已可在全国范围激活。参保人在看病、取药过程中只需要扫码进行医保身份的确认、医保结算。
2、医保电子凭证领取方式
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于实体卡,参保人员可以直接通过国家医保 APP 或者微信、支付宝,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激活使用,不需要跑到政务大厅里领取和激活。
3、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标准全国统一,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依此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
4、医保电子凭证上线后,社保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功能不会受到影响。只不过如果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后,参保人就可以不用带社保卡了,可以避免因丢失社保卡带来的补办手续和额外花费。
七、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和医疗保障措施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国家普遍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个人缴费有困难的城乡困难群众,政府通过医疗救助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报销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住院免收押金。
2、获得医疗救助的条件,主要看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和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
八、异地就医指不在参保地定点医院就医的情况
1、我院从 2016 年起,开始实施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从2021年9月起实施跨省全国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目前到我院就医的除中区直职工医保,南宁市职工医保城、城乡居民医保以外的广西省内 、外的参保人员,即属于异地医保 。
2、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主要覆盖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另外,为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这两类人也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3、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方可直接结算报销。办理备案,要告知参保地医保部门自己因何原因、要去异地何处看病。如果参保人目前在老家,她可以携带社保卡到本人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按照参保地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直接备案就医地。如果参保人目前不在老家,可以通过老家医保部门开通的网上备案或电话备案渠道了解相关要求,按照要求通过 APP、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相关材料给参保地医保中心,就可以完成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门诊费用需符合以下条件:参保人所在参保地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其中部分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经异地就医备案后方可直接结算。目前,全国除河南省、湖南省以外,已有30个省份300多个统筹地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具体开通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等渠道查询。全国各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可以在国家医保局网站查询(www.nhsa.gov.cn )。
4、是持卡就医,参保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只要携带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在我院实现门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也就是说,哪些医疗费用能够纳入报销,是就医地的目录决定的;能报多少钱,是参保地政策决定的。
九、生育保险
1、2020年1月1日起,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南宁市参保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下同)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的分娩、流(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可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是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独立险种仍将保留。
2、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男性职工也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对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3、职工医保分娩、流(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表
项目内容女职工男职工
(配偶)
医疗费支付标准(元)医疗费支付标准(元)
顺产3000
难产4000
多胞胎顺产4000
多胞胎难产5000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800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1500
放置宫内节育器200100
取出宫内节育器200100
输卵管结扎手术1000500
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750
输精管结扎手术1000
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1500
注:表中顺产、难产、流产的医疗费用支出标准均含产前检查。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门诊发生相关生育的费用按门诊统筹规定支付;在住院发生生育、产科并发症等的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5、因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的女性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产科并发症指异位妊娠、母胎血型不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ELLP综合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糖尿病、产后出血(休克)、羊水栓塞(DIC)、子宫破裂、产褥期感染、产褥期乳腺炎、葡萄胎、羊膜腔感染综合征、其他疾病等。
6、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十、新生儿参保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 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医保函〔2020〕116号)文件要求,为实现在我市出生的新 生儿即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新生儿参加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已开展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工作,为在我院出生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
1、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 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选择在母亲(或父亲)的户籍地参加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我院医保科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参保登记。
2、出生3个月以上的新生儿,不属于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实 施范围,应取得户籍身份信息后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 码,按户籍所在地的统筹区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在预参保登记过程中,须上传母亲(或父亲)户口簿(户 主页及母亲(父亲)信息页。
4、定点医疗机构为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成功后,制发《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
5、新生儿预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应及时通过“广西税务
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 广西税务APP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
6、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可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参保地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超过3个月的,须在办理正式参保登记后,凭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结算。
7、已办理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应 该及时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 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信息,办理 正式参保登记,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
邕宁区中医院医保科电话4716399,欢迎来电咨询医保相关信息。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医保科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