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作者: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点击: 次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医药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持续推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政策。
(三)做好医疗定点机构工作,执行医保政策,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四)主要开展以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护理、医学教学与研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承担邕宁区居民的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养老服务、培训职责。
(五)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六)完成上级部门、城区政府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度汇总决算报表由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新兴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单位构成,属于差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993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936.3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36.84万元,增长11.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59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6.01万元,下降83.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财政拨款项目中基建项目主要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拨付,其他项目经费减少366万元,2023年度拨入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12类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9.8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物业服务补贴54.9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并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度我院获得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4.事业收入15791.0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22.57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患者跨区域流动性大,门诊人次及住院量减少,科室工作量下降,医保按病种分组付费,DRG医保亏损导致医院收支受到影响。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6.其他收入2070.7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25.41万元,增长4468.14%,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邕宁支行借款2000万元,用于购买药品、医疗耗材等流动资金周转,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幅较大。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27.19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支有盈余,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8630.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630.3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96.33万元,下降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支出61.84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0.74%,较2022年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16568.5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95.86万元,减少13.55%,主要原因2023年清退医保违规基金97.21万元,较上年减少1063.97万元。本年度降低非必要开支,特别是在专用材料采购和使用上严格控制费用,专用材料费用同比减少808.76万元,其他经费同比减少906.63万元。
3.其他支出2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在建项目工程款为2000万元,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22年并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结余分配1305.97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05.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收支有盈余,年度盈余1305.97万元进行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66.01万元,下降93.07%。其中:基本支出61.84万元,项目支出12.75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84万元,支出决算为7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84万元,支出决算为6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61.84万元,支出决算为6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支出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有增加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补助资金0.77万元。
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支出为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原12类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9.98万元。
3.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支出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自治区财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院退休人员津贴补贴,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其他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院迁建项目二期工程进度款。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2023年,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小轿车1辆,用于行政办事、开会等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8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61.84万元,执行数2074.5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2012.7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2012.7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012.7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社会领域专项债券(一期)-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良好。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本部门没有项目被纳入财政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